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文书送达的公告

   

满洲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152102460451611):

  (一)你单位存在2024-10-012024-10-31属期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情况。

  (二)经派人实地送达税务文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满合税限改〔20241328号),实际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无此单位经营。

  因实际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难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我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满合税限改〔20241328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

                                202411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