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规划三街;邮编:021000;电话:0470-8578018 传真:0470-8578130。)
一、总体情况
呼伦贝尔市税务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工作变动,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知识更新,业务培训。不断完善领导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新条例要求,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紧密结合税收工作的特殊性和敏感性,将制度建设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强大推力,强化制度的监督制约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加强了《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的落实力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税收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三)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四)拓宽公开方式,适时开展公开。聚焦服务国家战略、推进税收改革等税收政策的公开,加大对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平台建设。呼伦贝尔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在形式上实行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一是提高传统媒体发布信息工作质效。及时向中国税务报、呼伦贝尔日报等传统媒体报送各类工作动态的信息。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公信力,使呼伦贝尔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高效。二是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开最新税收政策、政策解读、业务工作通知、办税指南、行政处罚等情况,切实提高了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三是印制税务宣传单,内容包括办税服务承诺、办税指南、税收政策摘要等。在办税服务厅常年放有包含各种涉税事项的公开资料供纳税人随时取用,方便纳税人办税。四是充分发挥网络新型媒体优势。把呼伦贝尔税务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QQ群、钉钉i税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媒介,通过定期更新、实时答复、温馨提示等方式,及时为公众答疑解惑、澄清事实、纳税事项提醒,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促进了社会和谐。五是利用新闻媒体为纳税人排忧解难。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当场答复纳税人关心的税收问题,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指派专人进行答复和解决,直到纳税人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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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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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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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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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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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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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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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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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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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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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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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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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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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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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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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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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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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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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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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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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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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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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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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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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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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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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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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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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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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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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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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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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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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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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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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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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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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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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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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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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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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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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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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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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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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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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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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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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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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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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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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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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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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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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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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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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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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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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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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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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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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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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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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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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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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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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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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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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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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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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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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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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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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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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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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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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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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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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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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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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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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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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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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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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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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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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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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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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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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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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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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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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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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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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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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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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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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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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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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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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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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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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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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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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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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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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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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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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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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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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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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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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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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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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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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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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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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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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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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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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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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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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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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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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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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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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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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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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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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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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形式的时效性、实用性、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
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在今后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新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信息质量关和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集中运用报纸、网络、微信、钉钉、广播、电视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四是继续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公开形式方便快捷,制度保障健全有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考核税收年度工作、建立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税收事业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