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税 税告 〔2025〕 7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认定日期 |
911507220895623406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兄弟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陈英 |
居民身份证 |
152123********0657 |
内蒙古自治区莫旗尼尔基镇西南二委 |
2025-06-01 |
911507226865460316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古山子遵山珍珠岩矿有限责任公司 |
杨秀利 |
居民身份证 |
132628********5335 |
莫旗坤密尔堤办事处古山村 |
2025-06-01 |
93150722075573057R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达胜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于代东 |
居民身份证 |
152123********2410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哈达阳镇全胜村 |
2025-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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