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1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26年5月31日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个体工商户欠缴税款情况及自然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鄂温克族自治旗税务局截至2026年5月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公告清册
2.国家税务总局鄂温克族自治旗税务局截至2026年5月个体工商户欠缴税款公告清册
3.国家税务总局鄂温克族自治旗税务局截至2026年5月自然人欠缴税款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鄂温克族自治旗税务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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