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2022
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在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和鄂伦春自治旗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对我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局和旗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范围及内容,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公信力,更好地展现出信息公开对法治建设、创新服务、廉洁从政的促进作用。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税收政策法规、机构职能、行政执法领导简介、人事任免等信息。主动转发总局制发的相关的政策文件,及时公开关注度高、覆盖面广的涉税事项通知。着重公开税收执法规定,全面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执法的主体、人员、职责、权限、程序、依据、结果,对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处罚、税收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相关行政行为全程实现透明执法,规范执法。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

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岗位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由专人专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等工作。制定了统一格式答复书样本,切实做到群众应知尽知。

(三)持续完善信息管理

认真做好信息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严格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及时整更新。

(四)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始终坚持将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第一平台,同时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税宣资料架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税收政策、办税须知等,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公开内容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针对政务公开中的问题进行整改,明确责任,量化目标,对照相关要求,做到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促成效。同时继续贯彻市局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继续作为重要绩效指标,纳入绩效管理综合统筹一体化考核,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公开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与支持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要求全局各部门、各派出机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思想认识。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途径,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致力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纵深推进。三是加强日常管理,继续抓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强化对平台公开情况的日常检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红旗街6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3997)。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打印本稿】【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