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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旗税收事业迈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全旗税收工作意义重大。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以下简称“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和鄂伦春自治旗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落实《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持续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权力运行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按照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18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0条,政务动态信息0条,其他信息185条。全旗各办税服务场所主动免费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尤其是疫情期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宣传资料。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将依申请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方式,持续规范公开申请方式、拓宽申请渠道,在门户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详细说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方法、步骤及受理等各环节内容,随时保持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在线提交的渠道畅通,最大限度方便了群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求,持续推进用权公开工作、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税费服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政务公开提质增效等方面不断深入。根据《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内容及要求,全面落实基层税务领域政务公开,及时推进相关内容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在抓好局门户网站新闻发布的同时,积极注重税收宣传,主动走访当地全国人大代表,汇报减税降费、个税改革等重点税收工作,并诚恳问计问需。在疫情期间与当地融媒体中心策划专题报道,通过广播电视将疫情期间相关税收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全年在地市级以上地方媒体、行业媒体、网络媒体刊发各类宣传报道近20篇。全方位、多渠道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力度和相关政策解读深度,更好回应群众关切和咨询,为群众提供服务和帮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按照权限综合统筹全旗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脱节、不放松。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审查。按照税收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市局重点工作清单要求,逐步完善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认真做到统一规范、及时公开。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学习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次,组织各相关部门会商后按要求办理符文,并实时更新到公开平台。 

 

(五)加强监督考评方面。确定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全旗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初步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并报上级税务机关备案。积极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统筹各相关部门及时更新分配内容。结合实际完善调整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明确职能责任。 

 

截至20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3

1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4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4

18

行政强制

0

+5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78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 

 

   

 

 

 

     

 

    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 

 

    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完成了上级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与《条例》及上级部门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虽有认识,但将信息公开原则和规则融入税收工作的意识还是不强,没有形成足够浓厚的氛围和环境;现有公开方式和渠道对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确保周知的服务能力尚有不足,导致对门户网站知晓度不足,公开便利性、时效性等亟待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巩固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巩固好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全面贯彻《条例》内容,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办法、政府信息申请办理规范。动态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组织架构,统筹领导,确定任务,厘清责任,强化监督,确保有序高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继续丰富好政务公开形式内容。打造“线上+线下”、“传统+网络”的信息公开阵地,拓宽渠道,扩大范围,强化公开成效。充分借力各类重大节庆、活动开展税收宣传,利用好上级各类公开平台和资源,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政务公开。三是继续强化与税收工作结合。统筹构建发布、解读、回应相互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结合当前重点税收工作,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促进税收工作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完善税务系统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红旗街6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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