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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在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和鄂伦春自治旗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立足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平台建设、狠抓制度落实,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和防范风险。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红旗街6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3997)。现将我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及呼伦贝尔市税局、鄂伦春自治旗党委、政府相关工作部署,2019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统一协调、分工负责,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明确统计信息公开职责,加强组织学习,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是组织领导再加强。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税务机构改革后迈上新征程的元年。根据修订后的《条例》,我局积极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兵把口,相关部门集中联动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综合统筹对全旗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不脱节、不放松。同时进一步增强各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负责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稳中求进狠着力。紧扣主责主线主题主业,将税收重点工作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着力推进税收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相互促进、相互结合。坚持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通过外网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告知群众尤其是纳税人和缴费人;加强对热点税收政策的解读,并通过电视专题新闻等方式予以宣传公开,取得良好效果;对于领导信息、纳税人权利义务等各类社会公众普遍敏感的信息,做到有事项必公开,并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方便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利用好传统媒体如电台、电视台、报纸传统阵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确保基础覆盖力度。规范统一新媒体信息发布渠道,形成以旗政府网站,旗政府微信公众号,纳税服务QQ群、微信群,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LED电子公告栏,车站、广场大屏幕等多种载体辅助宣传的矩阵。

三是精耕细作务求实。规范拟公开信息的审查环节。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定期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截至201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40582.7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大,周知性亟待进一步扩充,确保广大群众尤其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知晓度;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落实要完善,对照《条例》要求,各环节工作都还有不够完善的方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还存在一些公开内容公布偏慢,对细节把关不严、对发布平台应用不充分等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将不断改进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着力补齐短板,打造亮点,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丰富公开形式和公开方法,拓展信息公开阵地宽度,扩大宣传范围,强化宣传成效。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借力市局和旗委政府各类公开平台和资源,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政务公开。二是做好与工作结合。结合当前税收工作重点,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形成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按照《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依法受理公民和组织的依申请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完善税务系统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检索和服务功能。三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氛围营造,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宣传、督导。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将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工作之一,推动全系统上下重视和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拟通过邀请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专家专题授课的方式,组织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升其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锻造一支符合新形势要求的政务公开工作专业队伍。

 

 

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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