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陈巴尔虎旗税务局 2023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231231日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情况公告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陈巴尔虎旗税务局截至202312月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陈巴尔虎旗税务局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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