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巴尔虎左旗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50.2万元;
(三)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新巴尔虎左旗税务局;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二、服务要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本物业项目公共环境的秩序维护、水电维修及卫生保洁、楼道的卫生保洁及周边外环境的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服务内容:
(1)区域内的日常维护、保洁的管理;
(2)区域内涉及工作人员共同事务、公共秩序与共用部分的管理服务;
(3)区域内的防火、防盗、保安防患等秩序维护服务。
(二)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所有公共区域及会议室,包括走廊、楼梯道、公共卫生间及周边及时保洁和清扫、清理、清运;
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用设施、附属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至指定垃圾存放点;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秩序维护工作,包括会议室桌、椅摆放,水电安全检查等。防火、防盗安全防范服务以及维护公共秩序、楼前机动车辆停放、引导和管理等服务;
5、配合、协助采购人完成节庆、外事、接待布置及会议会场布置等活动;
6、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水、电系统的相关配合管理工作,包括应急情况下的复电、手动断电,夜晚、周末和节假日的应急维修等;
(三)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标准
第一条 保洁服务要求
1、所有公共区域及会议室,包括走廊、楼梯道、公共卫生间及大楼周边及时保洁和清扫、清理、清运;
2、每楼层垃圾每日清运,垃圾桶每日抹擦,保持垃圾桶外部干净;
3、门厅、走廊、楼道、电梯、台阶、每天拖擦,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
4、扶手、栏杆、窗户每天抹擦,保持扶手、栏杆无污迹、无灰尘;
5、公共区域门窗每天清洗一次(其中窗户等玻璃镜面每周至少一次使用玻璃清洗液清洗)、灭火器箱、共用照明灯具每周抹擦1次,如有污迹及时清除;
6、确保公共卫生间无异味,如有异味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7、卫生间地面每日冲洗并及时拖干,保持其洁净、干燥、地面无垃圾杂物;墙面、隔断、门、窗每日抹擦,保持其无灰尘;
8、天花板、墙面定期清洁,保持其表面无蜘蛛网、无明显灰尘、无乱张贴物;
9、大楼及周边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消防通道、建筑物外围每日清扫保洁,保持地面无垃圾杂物、无乱堆放物;
10、加强水电节约的宣传教育,保洁、秩序维护员做到人走灯熄、水停。
第二条 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及设备维护管理
1、物业公司需建立维修登记巡查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措施,维修及时到位;
2、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定时检查消防栓、安全指示灯、应急灯、消防报警器、消防水带、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做好相关记录,使之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解决;
3、负责包括漏水导致的墙体修补等大楼土建问题及各设备出现问题时,协商修复的工作;
4、定期对大楼办公室的门、门锁、门吸及门框的情况进行检查并相应的维修。
5、定期对大楼办公室内的线路进行检查,及时排除线路老化等安全隐患现象,整理杂乱的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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