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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根河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根河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核心,统筹推进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为营造优质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根河市税务局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核心需求与社会公众关切,从严把握主动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确保主动公开工作精准高效。在公开范围上,全面覆盖税收政策法规、征管服务流程、机构职能设置、人事任免信息、政府采购项目、重大决策部署等重点领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规范有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税务领域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为基础,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性与有效性。结合根河市税务局工作实际,对形成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分级审核制度,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需经过部门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等环节,重点审核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在信息动态管理上,针对税收政策调整、征管流程优化等情况,及时更新相关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与实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以服务公众为导向,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覆盖范围,着力打造便捷高效、互联互通的信息公开渠道矩阵。依托现有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电子屏等多元载体,优化信息发布布局,确保公开渠道全面覆盖线上线下场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河市税务局始终将监督保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的关键支撑,精心构建“高位推动、层层配合、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全方位体系。牢牢树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办公室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层层压实责任、环环紧扣推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筑牢坚实保障,切实提升公开质效与公众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根河市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仍需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不够透彻,影响了执行的效率和效果。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通常以文字解读为主,可视化、通俗化解读产品供给不足,政策传播效果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根河市税务局已着力强化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政策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在保障文字解读质量的基础上,丰富解读载体,加大图表等可视化、通俗化解读产品的制作与推广力度,不断提升政策传播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根河市税务局本级数据,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根河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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