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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根河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根河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根河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林海路,邮编:022350,电话:0470-5222246

一、总体情况

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根河市税务局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事项,在税务系统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信息,涉及税务管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根河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建设,明确行政许可、公告政策、纳税服务等税收管理事项的公开标准、公开流程、公开方式,不断提高政府公开信息质量。

四是平台建设。根河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照条例规定及上级局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根河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五是监督保障。积极完善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全面、系统地梳理政务公开工作的法律依据、具体要求、办理流程,完善申请受理机制、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考核与监督制度等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完善、可操作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根河市税务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栏目和内容逐渐规范,发布主动性显著提高。但对标高质量的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标准化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年,根河市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有效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紧扣重大税收政策和人民群众关注需求,及时有效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二)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文件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细化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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