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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牙克石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牙克石市税务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牙克石市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本机关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牙克石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牙克石市税务局办公大楼,邮编:022150,电话:0470-720479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牙克石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宣传加大解读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将政务公开深入到纳税人身边,为持续高质量推进牙克石税收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包括:

   一是对外服务管理类信息,更新办税指南、发布通知公告、提示提醒、热点问答等14条。

   二是财务及政府采购信息,按上级要求公开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招标及成交公告、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等各类政府采购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19年结转至下年度处理0件,2020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数据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机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审查,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人,审核环节落实到位,强化公开信息发布规范,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

   本机关以牙克石市税务对外信息公开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持续推进公开资料取阅点、税法宣传月等公开渠道建设。

     税务网站方面,通过牙克石市税务对外信息公开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以“五公开”为主线对公开事项进行分类梳理,集中展现政府行为公开各环节,紧紧围绕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宣传。

公开资料取阅点方面,更新本机关信息公开查阅点相关设备,及时更新公开查阅点各类政策辅导材料,提供各类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类事项。

其他公开渠道,税收宣传月期间,围绕“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宣传活动,通过政策公开、通知公告和办税提醒等形式,向纳税人推送减税降费政策等各类重要信息3万余条。

  (五)监督保障

  工作考核方面,2020年本机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市税务系统绩效考核,主要从公开信息审查等方面对本级及下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2020年本级及下属机构均未出现扣分的情况。

监督举报方面,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自觉接受公众监督,2020年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8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4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743

行政强制

5

0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28397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态势良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宽;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反馈机制还不够完善。

   2021年,本机关将根据《条例》,结合税务总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修订完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各项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特色平台作用,拓宽公众获取税务信息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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