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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扎兰屯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扎兰屯市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职能履行、加强行政监督的重要举措,国家税务总局扎兰屯市税务局严格按照《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对应予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发布公开信息,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各方知情权。目前扎兰屯市税务局政务公开栏目主要公开的内容有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人事任免、税收基层管理、联系方式、其他信息等七个模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扎兰屯市税务局2023年未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的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未接收有关公开信息的相关咨询。申请人可以通过当面申请、邮寄申请、网站在线平台申请等方式提出申请,我局第一时间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扎兰屯市税务局信息公开主要发布于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呼伦贝尔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扎兰屯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子栏目下。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同步更新于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2023年,扎兰屯市税务局按照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内容有序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扎兰屯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以下几种平台:

  一是通过扎兰屯市税务局信息公开网站,对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的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公开。

  二是通过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最新税费优惠政策。

  三是向呼伦贝尔市税务局报送我局工作信息,并审核发布于各类网络媒体和纸质报刊上。

  四是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滚动和公告栏张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同时纳税人缴费人可在办税服务厅导税台自行领取税费政策手册,了解当前税费政策发布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扎兰屯市税务局自觉接收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各方监督,对外已公布业务咨询、纳税服务、纪检监督等公开电话,切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我局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当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搭建与上级税务机关和扎兰屯市网信部门沟通平台,及时监控舆情动态,积极稳妥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扎兰屯市税务局顺利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但还存在部分政务公开问题需要改进。一是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够及时;二是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同步转发的税收政策文件不够全面;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纳税人缴费人中宣传度不够,信息覆盖面不够广。

  (二)改进情况

  一是每天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布最新文件栏目,跟进发布情况。同时设置专职和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共同监控上级局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布情况,确保做到转发内容准确,转发时间及时。

  二是及时与当地政务公开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税务机关需要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更新的栏目,全面梳理税费优惠政策文件,借助政府平台扩宽税费政策宣传覆盖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发挥办税服务厅和网格员作用,通过线上政策辅导群、线下窗口人员宣传和网格员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推广政务公开平台,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挥最大效用,为群众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扎兰屯市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扎兰屯市成吉思汗路民族西街北侧,邮编:162650,电话:0470-3217315)。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扎兰屯市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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