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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市2025年涉税专业服务执业检查 |
国家税务总局扎兰屯市税务局 |
所辖机构数量50户以下的旗县(区)税务局检查比例不得少于80% |
辖区内32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2.《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第二十五至第三十条。
3.《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6号发布)等有关规定。
4.《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发布)第二条、第八条。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有关规定。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文书式样〉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3号)有关规定 |
2025年9月1日 |
2025年9月30日 |
实地检查 |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2.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报送的基本信息;
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执业资质;
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报送的业务信息;
5.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执行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情况;
6.涉税报告和文书留存备查情况;
7.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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