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扎兰屯税务局2024年8月非正常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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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扎兰屯市税务局

  2024年9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扎兰屯市税务局2024年8月非正常户公告
企业或单位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或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经营地点
阿荣旗牙博仕口腔医疗有限公司扎兰屯牙博仕分公司 91150783MACBQ06B97 李晓辉 152122********2119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繁荣街道胜利居发达广场主商业楼S01047号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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