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8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呼和浩特市设立了几个市一级稽查机构,具体是在什么时间设立的(精确到月),各个稽查机构的工作职责是什么,管辖范围分别是哪几个县区”。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答复如下: 经审查,该政府信息已对外公开。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官网/信息公开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概况/机构设置/派出机构,网址:https://neimenggu.chinatax.gov.cn/nmgzzqswj/msxxgkml_19393/hhhtsswj/202108/t20210805_754051.html。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在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您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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