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3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所需文件呼伦贝尔市:1.2019年双随机抽查企业公示名单以及抽查结果;2.2020年双随机抽查企业公示名单以及抽查结果和二者具体实施时间”。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答复如下: 经审查,该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范围。建议您向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了解相关信息,联系电话:0470-8578088。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在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您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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