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逊: 本机关于2025年10月27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申请公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华盛嘉苑小区是否在土增税清算中将小区人防工程和地下车位,以及原售楼部及其地下室工程建设成本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经审查,现答复如下: 该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在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玉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税务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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