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税务局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企业欠税和上半年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对以下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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