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

   为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衔接,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现将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予以公布。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2021年第23号)中附件对应文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