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内容涵盖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税务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根据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公信力为标准,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减税降费、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全面公开。二是做到重要信息及时公开,定期对辖区内非正常户、委托代征等情况进行公示。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发布工作,将政策宣传作为政策性文件公开的必要条件。四是通过多渠道的主动公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稳步进行,并定期在各媒体网站发布报道,累计宣传40余篇。在公共场所、办税服务大厅等投放税收宣传册。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方面,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税务局建立健全信息申请公开制度,在保证制度畅通的前提下逐步完善过程管理,使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逐渐标准化、制度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税务局信息发布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等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及管理相关制度,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目标,以保证政务信息在网站上规范及时地向公众传递。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打造更加全面的信息管理平台,使得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趋向规范化、效用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的信息公布规范,我局正在逐步规范信息发布主题与内容,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立并公开了举报电话,公开受理各种举报和投诉,群众可通过电话举报投诉,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纳入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要内容,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各股室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督促各股室切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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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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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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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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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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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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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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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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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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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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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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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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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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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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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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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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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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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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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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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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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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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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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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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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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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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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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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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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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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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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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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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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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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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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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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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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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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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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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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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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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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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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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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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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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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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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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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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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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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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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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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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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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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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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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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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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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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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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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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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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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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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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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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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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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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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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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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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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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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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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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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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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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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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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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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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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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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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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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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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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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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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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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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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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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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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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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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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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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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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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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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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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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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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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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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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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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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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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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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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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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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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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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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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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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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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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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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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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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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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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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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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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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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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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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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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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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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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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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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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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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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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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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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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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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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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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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通过不断的完善与制度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信息传播影响力、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专业人员素质等方面还有待提高,我局针对存在问题已逐步展开改进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政务公开信息影响力与传播力有待提高
为提高政务信息的影响力,和林格尔新区税务局多措并举,一是强化团队建设,以高质量的专业团队与专职人员打造更具有传播力与影响力的信息公开体系。二是丰富信息传播渠道,在维护主要传播渠道的同时,结合线上线下多种方便快捷又便于纳税人的信息推广途径,对税收政策、法规等进行发布,同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广度与深度,以更高的社会公信力和行政执行力提升政务信息的影响力。通过多维度的不懈努力,我局政务信息的关注度在逐渐提高,影响力也在逐渐扩大。
(二)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
为着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使得政务信息公开趋于规范化、标准化,我局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呼市税务局党委的要求,逐步细化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种类、方式、时限等,通过强化政务信息管理,确保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能够做到准确、全面、及时并适应纳税人的需求。其次定期开展网站自查,对不及时、不全面的公开信息进行补充完善。通过不断的规范与完善,我局信息公开质量在逐步提高。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为提高全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一是将政务公开学习内容纳入了全体税务干部的季度学习计划中,同时强化对各股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二是积极组织干部及专职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向兄弟单位相互交流经验,以提高专业人员素质。三是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在不断的制度规范下,和林新区税务局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