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鹏飞: 本机关于2024年9月20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申请公开内蒙古铭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荷塘月色小区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是否将人防工程建设成本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经审查,现答复如下: 该政府信息非本机关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建议向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了解相关信息,联系电话:6321661。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在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您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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