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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处理结果
受理编号: 20250131-1656-800252
回复时间: 2025-02-14
主题: 乌泽尔夫1--2025年02月25日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申请公开赛罕区金隅环球金融中心地下停车场的土地使用税缴纳情况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承办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税务局
回复内容:

本机关2025131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申请公开赛罕区金隅环球金融中心地下停车场的土地使用税缴纳情况”。

您所申请公开的内容涉及纳税人涉税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依法依规书面征求了内蒙古金隅置地投资有限公司的意见,内蒙古金隅置地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回复公开该信息会影响公司合法权益不同意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在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您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