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4年7月20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申请公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六路陶利街67号建和公务嘉园小区项目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是否将地下工程建设成本、费用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依法扣除(地下工程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车库的建造成本、建成后有偿转让的车位、根据市人防办规定建造的人防设施工程和非人防设施工程)。
经依法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感谢您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