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内容涵盖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部署、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情况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同时根据公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工作重点,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2023年,我局通过市局网站、区政府网站等多种平台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项。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份,公布非正常户公告、定期定额户和委托代征情况(非正常公告98户次,定期定额公告1956户次,委托代征公告0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亲自部署、检查、指导,牵头协调重要事项,形成了由局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
二是强化纳税服务,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始终坚持“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从办税环境、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目前我局办税服务厅设置咨询辅导区、办税服务区、等候休息区、自助办税区、网上税务局体验区五大功能区域。为纳税人提供了整洁、规范、方便、快捷的办税环境,严格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优化办税业务流程,减轻了纳税人多头跑的办税负担。
围绕落实税务总局和市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按照《三项制度》相关要求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相关信息。通过办税大厅LED显示屏、公告栏以及税务部门印制的各类税收政策资料的宣传,及时向纳税人发放、辅导、讲解使得纳税人能更快了解到各类税收政策,确保纳税人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三是创新工作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成立信息宣传小组,负责全局税收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向小组成员定向推送宣传任务,切实发挥团队精神,在共享资源、共谋思路、共聚合力的团队协作中推动信息工作再上新的台阶。2023年共撰写编发各类信息196篇,拍摄宣传视频2个,其中中国税务报刊登3篇、内蒙古日报刊登4篇、呼和浩特日报刊登6篇、网络媒体采用18篇。
(四)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认真做好历次考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考评反馈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找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部门,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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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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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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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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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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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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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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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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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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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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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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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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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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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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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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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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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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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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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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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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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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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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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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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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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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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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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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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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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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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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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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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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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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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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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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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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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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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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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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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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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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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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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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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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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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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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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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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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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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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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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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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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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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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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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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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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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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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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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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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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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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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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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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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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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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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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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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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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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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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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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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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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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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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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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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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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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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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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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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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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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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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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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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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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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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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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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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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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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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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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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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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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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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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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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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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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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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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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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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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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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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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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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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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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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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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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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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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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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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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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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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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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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部门对本部门应公开的内容理解不够深,未及时提供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及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工作形势的日趋复杂及工作量的持续增大,已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但工作人员的配备和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工作认识不足,公开意识及参与程度较低,阻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开展不够。社会公众主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不高,主动前来咨询和查阅资料的较少。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增进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以及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信息的及时、全面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对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四是加强群众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