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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部署、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情况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同时根据公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工作重点,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2020年,我局通过市局网站、区政府网站等多种平台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项。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份,逐月公布非正常户公告、定期定额户和委托代征情况(非正常公告2户次,定期定额公告469户次,委托代征公告0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亲自部署、检查、指导,牵头协调重要事项,形成了由局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对依法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

  二是强化纳税服务,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始终终坚持“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从办税环境、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并根据《纳税服务规范》《征管规范》的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办税限时制、制定办税服务厅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办税大厅应急演练等配套措施和服务制定。

  2020年配备又了自主办税终端三台,并对办税服务厅进行了升级改造,加强了网上自主体验区的建设,为纳税人提供了整洁、规范、方便、快捷的办税环境;受理文书,严格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优化办税业务流程,减轻了纳税人多头跑的办税负担。

  围绕落实税务总局和市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税收政策宣传工作,按照《三项制度》相关要求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相关信息。通过办税大厅LED显示屏、公告栏以及税务部门印制的各类税收政策资料的宣传,及时向纳税人发放、辅导、讲解使得纳税人能更快了解到各类税收政策。确保纳税人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确保所有公开事项简洁易懂,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三是创新工作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2020以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带来的冲击和压力,今年以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等部门密集出台了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恢复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使纳税人、缴费人尽快了解掌握国家新出台的各项支持保障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局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开发区我实际,全力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工作。首先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减税降费政策咨询专岗,负责相关政策解读。同时通过税企微信群转发总局公告,及时宣传各项优惠政策,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针对性辅导;组织纳税人、缴费人在i税服务平台参加市局举办的纳税人学堂直播课程,让纳税人足不出户享受面对面的辅导。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依法纳税,制作了利国利民-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宣传视频。在新浪内蒙古播放。同时,发挥好纪检监察的监督执纪功能,不间断的跟踪与反馈,进一步把减税降费工作落实、落细。全年按风险部门要求,及时足额未多缴税(费)纳税人办理退低税(费)。

  加强舆情监测,派专人负责涉税舆情监测,收集了解舆情热点,主动回应公众疑问,引领纳税人合法表达诉求。

  (四)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二是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增加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严格执行责任部门、保密审查部门、网站管理部门多重审核的把关制度,防止直接上网。三是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历次考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考评反馈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找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部门,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部门对本部门应公开的内容理解不够深,未及时提供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及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工作形势的日趋复杂及工作量的持续增大,已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但工作人员的配备和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工作认识不足,公开意识及参与程度较低,阻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开展不够。社会公众主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不高,主动前来咨询和查阅资料的较少。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增进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以及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信息的及时、全面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对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四是加强群众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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