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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吉思汗西街呼市交警支队斜对面402房间,邮编010030,电话:0471-590177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在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开意识、推进依法治税、提高机关效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税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税务部门公信力,保障了纳税人和公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创新、服务、廉洁税务机关的促进作用。

  (一)细化制度机制建设,推进基础工作规范化。提升政治站位,高效推动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落实,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谋划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督促管理,办公室组织落实,并配置专职人员具体开展信息公开办理。此外,部门主动协作配合,确保工作形成合力、形成闭环

  (二)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一是强化税制改革及税收政策公开,围绕经济发展难点热点、减税降费等政策重点,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做好税收政策的普及宣传;二是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凡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采取网站、电视台、微信群、等多渠道及时主动向纳税人公布,让政府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三)强化公开渠道建设,构建信息公开大格局。一是持续优化网站、办税服务厅、热线电话等传统渠道建设,提升网站发布质效和栏目更新频率,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二是依托“税格+网格”模式,线上线下一体推进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同时依托微信服务群,税费体验师,及时解答各类问题疑点困惑,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71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在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公众互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一是一些转载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滞后;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不够,工作流程还需细化。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税收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定期开展网站维护检查,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维护;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紧扣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税收问题及税收工作的热点焦点,依托传统媒体以及新兴网络媒体,采取纳税人、缴费人喜闻乐见的渠道和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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