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在履行税收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税务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税务政府信息。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不予提供。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二、主动公开类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税务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解读信息;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税务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方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neimenggu.chinatax.gov.cn/nmgzzqswj/msxxgkml_19393/elhtswj/hleswj/下同);
2.新闻发布会;
3.其他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4-01-31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01-31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01-25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01-19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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