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2025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防风险,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鄂尔多斯税务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主动公开,政策直达快享。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构建征纳互动“精准推送、智能交互、问办协同”的服务模式,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税费政策、操作指南和提示提醒。建立区、市、旗三级快速响应和闭环管理机制,结合地方产业特色举办专题宣讲、线上直播等,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精准落地、效应充分释放。 

  (二)优化服务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积极回应社会对税收领域政府信息的关切,进一步规范并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及时、准确予以回应。坚持法治思维,严格加强依申请公开回复内容审核,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合法、依据充分。 

  (三)坚持阵地建设,优化平台建设。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平台的运维管理,依法及时、准确、规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同时充分发挥 “鄂尔多斯税务”新媒体平台政务公开功能,优化栏目设置,丰富栏目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的整体水平,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 

  (四)健全管理机制,提高公开质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采编、审核、发布各环节责任分工和操作规范,强化发布前多级校对和风险审核。定期开展已发布信息内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维护政府信息严肃性与公信力。 

  (五)压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保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舆情应对等专题培训,提升网站维护人员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推动跨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完善日常监测、定期自查与专项督查,形成责任明晰、运转高效、持续改进的公开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到位,依申请公开办理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等不足,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明确办理时限、文书格式与内容要求,提升回复的规范性、准确性与一致性。二是强化监督考核与责任落实,开展定期抽查与通报,推动公开工作持续改进。三是加强专业培训与能力建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法规解读、沟通艺术与舆情应对等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与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其他税务机关数据。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打印本稿】【关闭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19号 邮编:010020 网站标识码:bm29050005 蒙ICP备11002660号-2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