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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规范、便民高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发稿1047;通过鄂尔多斯市税务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23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税务”发布信息近1000条。围绕热点税收政策,精心制作政策性文件宣传辅导和解读,积极发挥纳税人学堂作用,开通“鄂税通”云端工作室,推出智能机器人“小通”,形成网上、实体、移动相结合的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政策宣传格局,提高政策知晓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依申请受理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持续强化工作服务意识,依法依规做好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明确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各环节责任,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税务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做好门户网站日常维护工作,规范信息采编审发流程,依托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的盟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更新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持续加强“鄂尔多斯税务”微信公众号建设,严格公开审核程序,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实时更新最新税收政策和工作动态。加强与市委宣传部、网信办、新闻中心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广泛联合策划宣传活动,不断拓宽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形成宣传合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列入系统和机关绩效考核指标,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管理,全面推进税收管理领域“五公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鄂尔多斯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丰富、便民化程度有待提升。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加强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阳街民富路,邮编:017010,电话:0477-8397557)。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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