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2020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和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改进流程、完善制度,积极拓宽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总体情况

  2020,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五公开”要求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规范领导信息、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费统计、人事信息、政府采购、公众参与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持续提升基层税务机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严格信息公开审核把关,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二是持续加大政务宣传力度,围绕税收工作主题主业主线,进一步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税收宣传工作,将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到位。2020年以来,累计发表新闻宣传稿件900余篇,其中中央级媒体150篇,自治区级媒体220篇。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以服务纳税人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升级“鄂尔多斯税务”微信公众平台,严格公开审核程序,定期公开涉税信息,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和转发各类信息1036条,其中税收政策类810余条。自主研发减税降费电子书涵盖政策依据、办理要点、操作指引等内容,点击量累计超过10万次;开通“纳税人空中学堂”,共录制30段操作视频、15段政策解读、12段常见问题解答,通过内蒙古i税服务平台直播培训215场次,辅导纳税人和缴费人共计7.9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为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台账,对申请、办理、征求意见、答复、送达、复议诉讼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实时更新,促进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公文公开审核机制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审核和动态调整,按程序报批后处理,保证信息发布的全面、及时、准确和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依托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的盟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鄂尔多斯税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功能,充实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将监督考核机制作为顺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力保障,采取集中考评与日常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将政务公开纳入对市局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局的绩效考核中。同时,加强对各单位政务公开的日常监控和指导,对日常工作中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并充分发挥外部监督力量,通过参加行风评议等形式,有效扩大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28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100621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和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新媒体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与纳税人缴费人信息互动渠道还需进一步开发。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整合与梳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内蒙古i税服务平台、纳税人“空中学堂”、办税服务厅等多渠道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二是有效利用好“鄂尔多斯税务”微信公众平台,充分发挥网络宣传阵地作用,围绕税收优惠政策和纳税服务举措,设置更加方便、适用的政策宣传专题,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探索新颖有效的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三是建立联络人沟通反馈体系,全方位掌握纳税人诉求和需求建议,快速转办、精准核实、稳妥解决,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打印本稿】【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