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翔:
本机关于2024年11月5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稽查局相关机构职能情况。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人接听,现通过在线平台向您告知申请内容审核情况。
经审查,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需要补充下列内容:
□缺少身份证明,请补充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请于2024年11月25日前作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
感谢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