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编制形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录入,按照主题模块公开相关涉税内容,做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持续更新工作,保证信息发布地准确、及时、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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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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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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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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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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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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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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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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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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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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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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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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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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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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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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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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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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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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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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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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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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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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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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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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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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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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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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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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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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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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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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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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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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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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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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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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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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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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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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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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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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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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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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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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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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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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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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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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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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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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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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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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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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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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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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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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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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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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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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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现存在问题
2021年,在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渠道不够多元,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上下互动、股室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范围,积极做好重要政策、重点服务事项信息公开,构建全媒传播、协同发声的政策宣传大格局,便于民众查询税收政策。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拓宽宣传途径,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四是加强日常管理,继续抓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强化对平台公开情况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鄂尔多斯街北100米,邮编:016200,电话:0477-7633217)。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