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5月份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非正常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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