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税办便函〔201914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托克旗棋盘井镇阿尔巴斯大街,邮编:016064,电话:0471-6478289,传真:0471-647509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市税务局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政务公开办法)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执法公信力。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绩效考评,不断扩展平台和渠道,与鄂托克旗融媒体中心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增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

2019年是改革政策效应显著的一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值税改革等新政策出台,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为使减税降费落地生根,我局组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微企业实体学堂培训16场,共培训纳税人2292人,通过短微及电话培训纳税人1836人,办税厅面对面辅导纳税人564人,上门一对一辅导纳税人168人,宣传辅导面达100%。在各类媒体发布税收宣传信息166篇,其中《中国税务报》15篇,形成强大媒体宣传效应。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建设

定期在区局外网门户网站“盟市频道—旗县局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信息,按时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5个二级公开事项。处理鄂托克96615综合服务热线平台案件17个,均为“市长热线”反映的问题,处理全过程在网上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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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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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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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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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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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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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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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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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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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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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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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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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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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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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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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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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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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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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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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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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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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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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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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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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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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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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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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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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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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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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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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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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机制不够健全。落实《新条例》不够彻底,机构合并后没有建立新的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的标准化建设不够。

二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内容不全。原国税、地税建立的微信公众平台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注销,新政务平台的建立时间较短,部分模块还是空白,已公开的事项更新不够及时,未能达到畅通“最后一公里”的目的。

三是队伍建设水平提升不高。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理论素养与实际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二)2020年改进举措

一是要完善制度建设和落实。以《新条例》为纲要,以《政务公开办法》为指南,结合涉税舆情管理、保密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向着标准化、专业化迈进。

二是要确保内容全面、真实、有时效性。建设“阳光税务”,增强执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事项,要按照要求在对应平台及时对外发布,做到不隐瞒、不拖沓,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是要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条件,将政务公开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形成一支专业人才队伍,起草、流转、审批的各个环节均设置专人负责,降低错误率防止舆情事件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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