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报告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苏里格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2-2025年)》各项工作要求。推动税收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深度践行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

1.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税收执法质量显著提升

  2023年以来,苏里格税务局始终坚持和恪守税收法治理念,正确处理税收执法与服务经济的关系,将依法治税理念和要求贯穿和融入到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中,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和积极服务经济发展中推进税收法治。认真执行各项税费政策,严格依法征收税费。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做好留抵退税工作,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税收法治化程度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苏里格税务局始终遵循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法治环境,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以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好差评以及便民办税春风等活动契机改革创新。我局严格执行上级机关相关规定,全面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改进各税种优惠备案方式,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减轻纳税人备案负担,切实为纳税人提供了便利。坚持在互联互通中推动与财政、人行、社保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工作互动与管理协同,不断深化与其他各部门在税款追征等各方面的协作配合,全面提升综合治税能力,实现大数据共享、税收精诚共治的良好局面。

  3.以规范为基础,包容审慎护成长。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依托大数据推进“互联网+监管”,健全以“风险+信用”动态管理为支撑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推行科学的评估选案制度,原则上一年针对同一户纳税人全面综合纳税评估不超过一次,对信用好、无风险的纳税人做到免打扰;落实“首违不罚”“简易程序处罚套餐”等举措,为创新创业主体增添发展信心、创造成长空间。

  4.以提醒为核心,分类施策强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基于对纳税人风险的有效识别和信用等级的动态调整,差别化实施纳税提醒、提示更正、风险阻断等分级分类应对;以大数据管理为依托,完善税收风险指标模型,优化税收风险分析监控模式,在全面推行提示提醒基础上实施差别化、递进式风险应对。

  5.以信用为导向,分级奖惩促诚信。规范纳税信用补(复)评及动态调整流程,对存在直接判D级的纳税人动态管理,加大对被列入辅导期管理的重点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对信用良好纳税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个性化辅导和“容缺受理”服务;积极推广银税互动,助力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二)以高质量税收制度建设推动税收法治进程

  税收制度质量关乎纳税人切身利益,高质量的税收制度是实现善治的基础。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前,必须要经过法制部门审核把关。自行制定或者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所有涉税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未经审查不得对外签发。实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与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文件目录及文本,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向社会公布。我局自2015年成立以来,未制发过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税收行为合法高效

  税法的生命力和权威性需要通过税务机关的税收行为予以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是保证税收行为合法高效的保障。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积极发挥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在推进全面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中流砥柱作用。局内各股室在税收减免、发票审批、重大行政处罚以及追缴税款等方面,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2.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筑核心。始终牢记“税务机关第一身份是政治机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税收工作全领域全过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落实议事形态责任等。注重在重大执行行为和对纳税人权益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上推进民主决策。

  3.将民主决策过程建立在广开言路和充分听取意见基础之上。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依法依规抓好组织税费收入工作,围绕助企纾困目标,推进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成立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多个工作组,统筹推进退税减税工作落实,并及时制定退税减税领导小组及工作方案,成立留抵退税专项工作组、成立留抵退税专项审核团队。

  2.优化创新执法方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推进政务阳光透明。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办税大厅公告栏进行对外公示工作。通过办税大厅LED电子屏、征纳互动平台、现场税法宣传等形式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税务工作。2023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强化依法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依法行政工作与我局其他各项重点工作一同部署,切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推动和落实,加强和推进全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

  2.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由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营造全局全员学法氛围,推进税收法治化建设。并组织学法用法考试督促全局上下将依法治税贯彻到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

  3.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税务执法重大问题,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

  (七)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工作。全面上线个体新办套餐,强化电子税务局支撑能力。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不断拓宽纳税人线上办税渠道。

  2.稳步实施“全电发票”试点工作。成立“全电发票”受票扩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组织各股室根据工作指引和工作事项清单中的时间要求做好潜在受票纳税人首票“预先服”工作,向纳税人推送提示提醒网格化任务。

  3.增强智慧税务的数据驱动。采集第三方和互联网涉税数据,全面提升数据应用能力并通过测试,常态化开展5C征管质量指标监控,提升基础数据的完整率、准确率。

  二、2024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号召全体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进“两个先行”,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优学深,走好法治之路,贯彻依法治税。

  (二)防范风险,做好内控督察工作。以内控平台为主,通过平台监督,及时查错纠错,针对日常监督检查等发现的执法问题,举一反三抓好全面整改。严肃税收执法考核,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强化依法治税工作。

  (三)加强法治培训力度,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大力推进我局法治培训力度,合理制定培训、培养计划,鼓励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增强自身法治修养,培养法治思维,加强税收法治观念,进而增强我局税务人员依法治税的综合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月9日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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