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及自治区税务局、市税务局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有力促进了税收法治工作的再深入、再提高,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税总依法行政办发〔2020〕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税收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及取得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治税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税政股组织协调、各股室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努力推动我局税收法治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

  经过近几年的大力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依法治税效应明显。目前,各项重点任务正在努力推进中,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十一个方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依法治税的建设。我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坚持依法治税理念,提高税收和非税收入规范化、协调化、法治化水平。加强与政府各单位、各部门沟通协作,促进信息共享。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税收

  相关法律,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

  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2022年我局依法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措施,实质性降低了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降低企业负担。加强政策落实跟踪问效,确保逐户宣传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准确解读,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配合上级部门加快税收政策工作规范化机制建设,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行为,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4.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5.推进税务机关及部门职责规范化。推进我局各部门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岗责体制,促进依法高效履行职责。2022年我局采取一系列举措,开展多次线

  上培训学习,加强对税费政策的学习,大力推进法治化建设。

  6.简化纳税人办税流程。我局严格执行上级机关相关规定,全面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改进各税种优惠备案方式,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减轻纳税人备案负担,切实为纳税人提供了便利。

  7.加强市场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利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配合上级部门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按照总局区局市局部署,配合开展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反馈针对部门规章的意见,及时详细地对税费相关条例的实施进行效应分析。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清理相

  关要求开展工作,健全和落实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长效机制。

  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前,必须要经过法制部门审核把关。自行制定或者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所有涉税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未经审查不得对外签发。实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与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文件目录及文本,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向社会公布。我局自2015年成立以来,

  未制发过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2022年我局发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的作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会议集体讨论,由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主要负责人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如实记录、完整存档。我局积极探索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从一项一项的具体制度和一点一滴的小处做起,抓住有效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关键点予以突破,增强责任意识,坚定不移用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带动工作,从而形成依法行政工作氛围。

  2.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决策责任追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应当经会议集体讨论,由我局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

  决定,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0年,我局始终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深入推进

  依法行政、提升执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和途

  径,不断提升执法质量水平。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认真开展执法公示,及时在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公告栏等公示相关税收执法信息,促进执法行为更规范,执法过程更透明,推行重大法制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法制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2022年我局公示行政许可(均为最高开票限额审批)25条,共19户,2022年我局没有进行一般行政处罚。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规范,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利用内部控制平台进行监控,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支持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开展一系列系统测试以及后续反馈,切实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配合上级机关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我局积极建立健全税收信息对外提供机制,加强数据管理,保障信息安全。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权力制约机制,不断深化内控制度机制建设。2022年,我局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制度,不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我局严格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深化应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提高内控信息化水平,依托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和RED系统,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规范执法流程,评估廉政风险,做到流程监控、痕迹管理,防止权力滥用。规范我局税收政策咨询服务,保证对外答复口径一致。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我局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督查整改,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税收政策有效落实,加大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薄弱环节的关注力度,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切实加强对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监督。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我局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箱等,认真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格局。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作用,健全网络舆情监测、

  收集、研判、处置机制。2022年我局尚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

  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2022年我局不断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发挥“纳税服务

  员”制度的优势,“量身定制,逐户保送”制作优惠政策享受方案,加强与纳税人沟通,积极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及时处理纳税人意见建议,研判纠纷隐患,制定纠纷应对措施。完善纳税人权利保护机制,使纳税人权利得到充分、切实地保障。2022年我局未接收到纳税人投诉,未发生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落实好“三项制度”相关要求,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执行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定额核定、非正常户认定、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等公开制度,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推进自身建设公开,增强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推送功能,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和到达率。2022年,我局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将经过审核的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执法人员以及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公示。本年没有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2022年我局继续严格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了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一把手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系统学习了民法典,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的长效机制,发挥“法宣在线”平台作用系统学习法律通用知识和税收法律专业知识,考试通过率达100%。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厅、钉钉群、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积极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我局未单独设置法制部门,由税政股承接上级的督查内审部门和法制部门工作,配备2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局内法制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自身职能,为我局工作决策和重大事务处理提供法律依据,提供与工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研究具体法律问题,办理具体法律事务,参加重大税务执法公示、记录、审核工作。完善我局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

  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税干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党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我局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组长由一把手担任,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情况汇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部门关于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还有差距。首先,虽然我局执法人员整体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但是仍然存在知识层次、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的情况,并且缺乏法律专业人才,全面深入开展税收法治理论建设的力度受到制约。其次,从内控监督平台和RED系统提示的疑点数据来看,反映出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系统操作不够熟练、文书制作不太规范等,需要我们在问题整改的过程中不断修正,才能够更加有效地规避执法风险,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积极落实依法治税,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减税降费措施,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严厉打击虚开骗税,规范税收秩序。

  二是继续加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规范实施。积极稳妥做好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三项制度”运行实效,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三是加强法治培训力度,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大力推进我局法治培训力度,合理制定培训、培养计划,鼓励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增强自身法治修养,培养法治思维,加强税收法治观念,进而增强我局税务人员依法治税的综合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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