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局和园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全面落实市局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立足新税务新起点,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夯实公开基础,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有力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高度重视监督保障。大路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细化分解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各项任务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强化绩效考评和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全面及时主动公开。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时配备我局信息采编人员、审核人员、保密发布人员,及时更新单位概况、人事变动、公务员招录等信息,按照信息公开流程在外网门户网站展现标准目录内容。及时就办税缴费服务需求、助力企业转型升级等事项开展调查问卷,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工作。通过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园区融媒体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公开。我局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加强政务服务评价、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工作的公开。实施“四心服务”、减税降费在行动、税法学堂和“减税费优服务助力企业促发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宣传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要求,时刻做到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安全性,坚决杜绝在信息公开中出现失泄密等问题。
四是依法做好申请公开。我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主动落实信息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加强工作规范,为园区企业、住户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实际便利。
五是持续做好优化解读。我局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和其他新媒体,通过图片、短视频等形式解读税收政策。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税务手机App等网上渠道“非接触式”办理业务。在《中国税务报》、《内蒙古日报》、《鄂尔多斯日报》以及人民网、中国网、搜狐网等主流媒体发表报道若干篇,全年累计走访企业、点对点宣传300余次,积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明晰政策口径和适用政策标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过公开申请,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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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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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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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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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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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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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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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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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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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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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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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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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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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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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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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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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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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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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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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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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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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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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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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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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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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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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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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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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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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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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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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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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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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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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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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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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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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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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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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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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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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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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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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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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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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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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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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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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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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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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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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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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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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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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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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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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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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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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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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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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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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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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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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于夯实基础、提质增效,但我局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解读深度不够,回应关切问题有待进一步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针对上述问题,大路税务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紧扣税收工作热点、难点和堵点,多维度、多载体、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主动提高政策宣传覆盖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及时完善政务公开专栏,增加相应便捷功能,提高查询检索的便捷性。三是注重教育培训实效性,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审核把关,提高答复质量,做好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煤化工基地大唐研发中心大楼605室,邮编:010300,电话:0477-4883785)。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