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税务工作全过程,在准格尔旗委、旗政府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依法治税、规范执法、严密监督、共同推进,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升法治能力。
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主动参与具体工作,通过协调、督促和指导,协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定期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交流研讨,深入理解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
(二)加强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将法制建设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制定学法计划,明确法制学习责任主体、具体方式、内容等,把法制学习制度化、经常化。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开展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学习,同时,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2023年,组织全局人员参加3次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同时,组织16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2023年地方执法资格证考试工作,为税务干部制定学习计划,购买辅导课程和相关书籍。
二、依法履行税务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收“过头税费”等违法违纪行为。2023年全年累计实现各项税费收入381897万元,同比增收78530万元,增幅25.89%;其中税收收入291077万元,同比增收54284万元,增幅22.92%。
(二)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12280万元,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细。
三、完善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方面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权力和责任清单。另一方面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事项进行法制审核。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严格对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及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布的裁量基准条款,明确适用前提,细化和量化法律法规中相对宽泛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建立和完善告知制度、回避制度、陈述申辩和听证制度、说明理由制度、重大执法事项合议制度和备案制度等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程序制度,保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裁量的随意性,防止违法行政,不当行政等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现象。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务系统充分依托内控监督管理平台对税收执法进行全业务流监控,规范税收执法每一个环节;税务干部努力践行“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税收执法责任追究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坚持正面激励为主的工作导向,以把握标准、全面衡量、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评价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行为,使追究范围适量、责任追究适度,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激发税务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把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不断加强与其他部门涉税信息共享互换,逐渐形成了覆盖面更广、及时性更强、可挖掘价值更高的税收大数据。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
(四)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一是按照旗司法局要求,对新进人员进行地方执法资格培训,及时取得执法资格证。二是加强工作人员执法资格管理,确保税务行政处罚等行为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 依法有效化解纳税矛盾纠纷
及时妥善处理服务投诉。贯彻落实纳税人投诉处理制度和办法,及时处理纳税服务投诉。畅通服务渠道,多层次、多途径、多形式地收集企业相关需求,通过税法宣传、纳税服务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纳税人等活动准确把握纳税服务需求变化,及时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难题,推动征纳和谐互动,为纳税人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氛围。
六、完善法律救济和公职律师机制
(一)落实行政复议规。
认真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利用金三系统和内控监督平台,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执法风险、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执法行为,充分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核实处理。根据业务需求及时开展税收政策培训,减少各类执法风险发生。
(二)全面落实公职律师制度。
按照上级税务机关要求,认真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听取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确保机制依法运行。
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
2023年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传达贯彻上级党委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本局工作中的重大、重要事项等,严格按要求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等重要会议进行落实。
(二)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对系统内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通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八、实施权力制约和监督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不断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税政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贯彻执行《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6项配套制度,使税务系统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体系更加务实管用,“两权”监督更加有力有效。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税收执法和内部行政监督,积极推进落实执法责任制,严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为税收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九、数据赋能,推进以数治税工作效能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全力实施“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监控”的税务执法理念,依托大数据平台,严格落实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三级联动、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与稽查、纳服、征管、数据风险管理等部门沟通共享,统筹做好扎口管理,开展大数据监测统计分析税源监控,精准判断大企业存在的潜在风险和行业性涉税问题,全面梳理涉税风险点,集中开展风险分析,实行中低风险推送纳税人开展自查自补,在“法治信用”的基础上,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信任度。
2024年,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将继续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精准执法、精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团结、依法共治,为税收事业发展持续发力,为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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