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第二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鄂尔多斯市乾恒兴实业有限公司等39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公告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第二季度欠税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