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51231-9/2023-07515
主题分类
非正常户公告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2日
发文字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薄和发票暂停使用。(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11月非正常户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