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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做如下说明: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范围及内容,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知情权,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详实、准确的涉税资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发稿27余篇。通过税企微信群、征纳互动平台,线上回复解答纳税人缴费人问题。将税收各类优惠政策汇编资料,主动发放到纳税人手中,精心做好政策性文件宣传辅导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新区税务局全面强化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把好内容的政治关、涉密关,认真履责,严把发布关口,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平台建设相关要求,基层税务机关无自行开通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权限,目前在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开设基层税务局信息公开栏目,我局严格按照公开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制定责任清单,将政府信息公开同各项工作一同考核。保证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合理设置群众反馈渠道,搭建倾听纳税人缴费意见建议的桥梁,通过政务公开电话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进行收集和反馈,确保纳税人的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

对此高新区税务局一是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办理水平,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梳理纳税人关注较高的政府信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增加个性化和针对性强的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轻纺产业园管理办公室4楼405室,邮编017000,电话:0477-5111806,传真:0477-5114428)。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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