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四季度内蒙古星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33户企业、单位纳税人及2024年下半年东胜区李花轮胎经销部等2户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欠缴税款情况公告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四季度欠缴税
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税公告清册
2.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下半年欠缴税
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欠税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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