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51231-9/2024-09230
主题分类
非正常户公告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税务局3月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发文字号
达经税 税告〔2024〕2号
发文单位
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税务局3月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3月非正常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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