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工作推进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和空港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便函〔2021〕30号)的有关要求,立足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平台建设、狠抓制度落实,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要求,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及鄂尔多斯市税局、空港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部署,2022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统一协调、分工负责,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明确统计信息公开职责,加强组织学习,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是组织领导再加强。积极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兵把口,相关部门集中联动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综合统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不脱节、不放松。    
    二是稳中求进狠着力。紧扣主责主线主题主业,将税收重点工作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着力推进税收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相互促进、相互结合。坚持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通过外网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告知群众尤其是纳税人和缴费人;对于领导信息、纳税人权利义务、等各类社会公众普遍敏感的信息,做到有事项必公开,并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方便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规范统一新媒体信息发布渠道,形成以政府公开网站,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空港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纳税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QQ群、微信群,办税服务厅,空港医院、社区、机场大屏幕和海报等多种载体辅助宣传的矩阵。   
    三是踔厉奋发务求实。规范拟公开信息的审查环节。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定期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至202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