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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前旗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前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鄂托克前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鄂托克前旗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和旗委、政府的要求,积极将税收工作应公开内容及时公布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起以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为核心、税收政策为补充的政务公开局面。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税务局职能职责,坚持将税收重点工作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及时税收政策、通知公告等内容公布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着力推进税收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相互促进、相互结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制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作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进一步明确受理程序、要求、受理机构、受理时间、受理方式,并落实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从而方便快捷地为公众提供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落实的机制制度,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把关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四)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市税务局,旗委政府统一部署安排,跟新完善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结合市税务局绩效考核及地方“五位一体”考核,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鄂托克前旗税务局通过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对照《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和旗委、政府相关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缺少针对性;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内容、细节等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针对以上问题,具体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提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是认真梳理,筛选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政策、通知等内容,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税收政策,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加强宣传,通过广播、报纸、杂志、网络、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税收政策及各项税收红利,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前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陶伦北路59号,邮编:016200,电话:0477-7633109)。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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