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

    为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前旗税务局按照“六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今年法治建设工作的要点,紧紧围绕市局和旗委政府工作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结合鄂托克前旗实际,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度我局法治建设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改进涉税服务,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鄂托克前旗税务局党委书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推进税收工作的法治化。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全局2022年度先后通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会”、“民法典与税收”专题讲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学习法治思想,提高法治素养,提升执法理论水平。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在法制股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和情况反馈。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工作计划,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坚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依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领导小组等领导机制,加强工作统筹,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三、紧扣我局税收实际,狠抓法治税务工作落实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守财经纪律,保证收入质量。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按要求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利用税收大数据平台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及时提醒并提供政策辅导,确保“应享尽享”,通过政策红利的精准释放为全旗经济复工复产注入活力。

    三是创新税收执法方式。推行“三项制度”。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大力宣传推行电子税务局,实现“非接触式办税”,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纳税人少跑腿。

    四是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部门职责规范化。我局制作并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138条及对应的事项表、流程图,同时,将这些信息同步到了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职责划分、资源配置,推进各部门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机关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二)健全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多次配合旗政府和市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积极提出有效意见和建议。及时归纳常用政策、专项工作涉及的相关政策,形成政策汇编以供学习参考。

    (三)健全行政决策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制定了《鄂托克前旗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对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成立重大案件审核小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并通过会议集体讨论,由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的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执法资格证管理,及时组织初任公务员参加总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明确从事税收执法活动必须持有税务执法资格证,加强税务执法资格审核。

    二是加强对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全面规范着装、加强对办税厅办理事项的管理。

    三是规范适用《内蒙古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受违不罚”亲负担,推行有柔性、有温度的执法。

    四是持续推行告知承诺制,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及时核查上级下发疑点,根据上级要求进行疑点数据扫描。今年以来涉及事前、事中及事后疑点数据已核实并完成整改,办结率100%。每日查看“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中的“指标过错清册”模块,发现问题并及时联系责任人整改反馈,完成执法人员日常自我纠错,不断降低税务干部执法风险。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执法过程中力求做到“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使涉税当事人更加认罚服理的同时,充分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减少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诉讼案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一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规范税收个案批复行为。修订完善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二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我局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2022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全年没有发生任何税务干部腐败案件。

    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

    四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五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局制定了《鄂托克前旗税务局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对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多方面内容进行公示,充分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本年度通过公示平台完成包括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执法人员信息、申请监督救济渠道以及受理投诉建议渠道等基础信息的公示。公布数据包括行政处罚、欠税、行政审批;执法人员58人;制作并公布我局权力和责任清单138条及对应的事项表、流程图,同时,将这些信息同步到了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

    (八)健全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我局顺应智慧税务建设要求,立足于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视角,强化“以数治税”理念,依托5C、5R监控评价系统,将征管242条指标按部门分配落实,通过系统监控数据反映征管质效水平,以问题为导向,精准落实,全面提升征管能力。为提高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能力、推动全局征收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过程记录让规范执法看得见,我局确立了税收执法纸质文书标准和电子信息格式,明确了音像目录清单,完善了信息采集、保存、管理和使用机制。目前我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1台,信息采集工作站1台,已全部投入使用。全过程记录让执法行为更规范,执法过程更公开透明了,特别是遇到执法争议,还能调取客观证据,及时分清责任,保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在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仍然有待提升,法治人才结果不够完善;二是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还需加强。三是群众依法纳税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氛围不够浓厚。

    四、下一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和办法 

    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努力在税务执法规范性、法治化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加大公职律师发展力度,挖存量、促增量,动员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法律资格考试。积极联络当地司法部门,统筹安排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观摩学习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提高税务人员相关能力和水平,为税务系统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深入落实《税务系统“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力促形成税务人依法行政、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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