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旗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条例》规定,依法规范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21条,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发稿80余篇。同时,充分利用税企微信群、征纳互动平台等,主动公开和回应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涉税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情况。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体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要求,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自查自纠,提升信息公开准确性和实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包括门户网站、电子屏、宣传栏、公告栏等,通过明确专人负责、丰富公开途径、突出公开重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详细、准确、务实。对于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通过各类渠道向社会公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督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合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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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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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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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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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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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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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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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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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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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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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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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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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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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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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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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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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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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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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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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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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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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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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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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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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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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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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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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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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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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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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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