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局、市局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和鄂托克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公开制度,依法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及时、安全、有序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发稿80余篇;通过鄂托克旗税务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21条。通过税企微信群、征纳互动平台,线上回复解答纳税人缴费人问题。将税收各类优惠政策汇编资料,主动发放到纳税人手中,精心做好政策性文件宣传辅导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不断规范和优化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自查自纠,提升信息公开准确性和实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规范要求开展门户网站的运营维护工作,确保政务信息更新及时、详细、准确、务实。二是及时通过网站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更新各类公开信息。三是优化办税服务厅公示平台,通过设置税收政策宣传专栏、公告栏等方式,拓宽纳税人、缴费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一是领导重视,多次强调,要求全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最大限度发挥好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二是明确专人负责,严格保密审查,严守公开纪律。对拟办公开信息由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才可网上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制度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99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处理流程和方式。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将政务服务与税务部门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完整、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