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税办便函〔2019〕14号)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和鄂托克旗委、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积极推进基层税收管理事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增加税务系统信息透明度,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税收中心工作的服务作用。2019年,在依法做好组织收入的同时,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共依法为纳税人减免各类税费5138万元,政策受惠面100%,助力地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
(一)加强领导,完善职责明确责任。我局适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初步建立了办公室主抓,各股室配合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考核细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各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落实体系。
(二)突出重点,完善制度丰富内容。我局突出信息公开保障纳税人正当权益和促进税法遵从两个主题,修订、规范公开审核制度。对于主动公开,明确了各责任部门公开职责、时限、模板,确保应公开、尽公开,须公开、快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规范了传递流程、告知书格式,确保依申请公开按时办结、答复规范、申请人满意。同时,基于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规范税务人,出台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办税服务承诺制度,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和标准履行责任和义务,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围绕纳税人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认真做好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效能,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税务机关。
(三)拓展方式,创新载体服务公众。我局坚持方便纳税人知情、便于纳税人监督的原则,将政务公开与税法宣传结合起来,利用全国第2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元宵节税法宣传、职工羽毛球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税法,各种活动参与人数之多,宣传面之广,涵盖了各领域的人群,积极宣传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使税法观念深入人心。在自治区局统一部署下,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内容,确保各类生成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网络进行便捷公开。丰富办税服务厅公开板块,及时公开工作职能、办税流程、各类公告和最新的税政法规和政策文件等;启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重要涉税信息;编印税收宣传资料、手册,摆放在办税大厅免费供纳税人阅取;增设税收咨询台,解答纳税人疑问;局领导定期到办税大厅值班,现场办公解决纳税人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根据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 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税办便函〔2019〕14号)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和鄂托克旗委、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积极推进基层税收管理事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增加税务系统信息透明度,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税收中心工作的服务作用。2019年,在依法做好组织收入的同时,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共依法为纳税人减免各类税费5138万元,政策受惠面100%,助力地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
(一)加强领导,完善职责明确责任。我局适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初步建立了办公室主抓,各股室配合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考核细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各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落实体系。
(二)突出重点,完善制度丰富内容。我局突出信息公开保障纳税人正当权益和促进税法遵从两个主题,修订、规范公开审核制度。对于主动公开,明确了各责任部门公开职责、时限、模板,确保应公开、尽公开,须公开、快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规范了传递流程、告知书格式,确保依申请公开按时办结、答复规范、申请人满意。同时,基于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规范税务人,出台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办税服务承诺制度,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和标准履行责任和义务,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围绕纳税人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认真做好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效能,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税务机关。
(三)拓展方式,创新载体服务公众。我局坚持方便纳税人知情、便于纳税人监督的原则,将政务公开与税法宣传结合起来,利用全国第2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元宵节税法宣传、职工羽毛球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税法,各种活动参与人数之多,宣传面之广,涵盖了各领域的人群,积极宣传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使税法观念深入人心。在自治区局统一部署下,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内容,确保各类生成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网络进行便捷公开。丰富办税服务厅公开板块,及时公开工作职能、办税流程、各类公告和最新的税政法规和政策文件等;启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重要涉税信息;编印税收宣传资料、手册,摆放在办税大厅免费供纳税人阅取;增设税收咨询台,解答纳税人疑问;局领导定期到办税大厅值班,现场办公解决纳税人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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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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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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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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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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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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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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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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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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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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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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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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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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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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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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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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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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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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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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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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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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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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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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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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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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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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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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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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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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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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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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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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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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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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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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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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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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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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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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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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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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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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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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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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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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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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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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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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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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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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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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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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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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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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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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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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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鄂尔多斯市税务局、旗委、旗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在市局办公室和旗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力量,加强新媒体平台运用,紧紧围绕社会重大关切,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力度,切实贯彻“放管服”部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持续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好税务事业改革发展大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旗税务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