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旗税务局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依法治税主线,奋力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依法治税思想根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综合运用集中研讨、专题讲座、线上自学、以案释法等形式,实现常态化覆盖。推动“法治+业务”融合培训,围绕税费政策落实、执法规范、风险防控开展案例剖析,促进法治思维向实践转化。依托“宪法宣传周”“税收宣传月”,通过办税厅屏显、政策讲解培训、进企业、进社区宣讲等渠道,同步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与纳税人遵从意识,形成内外联动、双向赋能的法治宣传格局。
(二)聚焦主责主业,规范履行法治税务职能。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坚决杜绝“过头税费”与虚收空转,确保收入真实稳健,服务地方财力保障。建立税费优惠政策“梳理—培训—推送—核查”闭环机制,实现政策精准直达、红利应享尽享,同步开展执行自查,动态防控落实风险。深化“一把手”走流程,班子成员带头体验办税全流程,走访企业、倾听诉求,畅通线上平台、窗口服务、专题座谈等多维沟通渠道,持续提升办税便利度。联合司法、发改等部门开展精准普法,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群体定制普法内容,提升高频涉税法律知识普及实效。
(三)健全制度体系,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信息通过政务平台、电子税务局实时公示;全过程记录覆盖关键环节,标准统一、留痕可溯;重大执法决定100%纳入法制审核,严控程序与实体合规。研究制定我局权责清单,经党委审议后依法公开,厘清局本级及基层分局所权责边界,实现权力透明运行。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化管理,明确适用情形与操作流程,做到宽严相济、法理融合,增强执法温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审理机制,强化审理委员会职能,规范程序、统一标准,保障执法决定合法、公正、高效。
(四)强化内控监督,筑牢权力运行防线。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实现执法与行政风险“自动扫描+人工巡查”双轨联动,构建“发现—预警—整改—反馈”闭环机制,推动风险早识别、快处置。强化审计整改运用,针对上级审计反馈问题,成立专项小组,逐项销号、举一反三,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流程优化。主动接受财政监管局、上级税务部门监督,全面落实涉企行政执法自查要求,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立行立改。依法依规公开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执法信息等政务内容,提升政务透明度与公信力。
(五)深化协同共治,融入地方法治体系。主动对接旗司法局、依法治旗办、发改委等部门,建立法治协同机制,参与妨碍公平竞争文件审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专项任务,推动税务执法与地方法治标准同频共振。强化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形成跨部门法治合力,共同营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六)加强人才建设,夯实法治智力支撑。将法治人才纳入全局人才发展规划,鼓励干部职工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现有2人取得证书并申请公职律师资格,已在政策审查与法律咨询中发挥专业作用。依托日常执法实践,通过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疑难案件处理及跨部门协同检查,实现法治能力在实战中提升。着力构建“法制专岗人员+公职律师后备人才+法治联络员”三位一体人才梯队,为税收法治建设提供专业化、可持续的人才保障。
二、存在问题与根源分析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标税收法治现代化目标和纳税人缴费人更高期盼,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部分干部的法治素养与新时代要求尚有差距。虽然组织了全员培训,但少数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仍需提升,“重业务、轻法治”的观念在个别环节仍有体现。其根源在于法治培训的实践性、针对性有待加强,学用转化机制不够畅通。
(二)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重大执法决定程序实践不足,执法人员对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等高风险程序掌握不精准,易致操作风险。根源在于事项发生频次低、实战机会少,专项培训缺乏案例演练,内控前置预警与规范引导机制尚未健全。
(三)内控监督与风险防范的智能化、前瞻性不足。当前的内控监督虽能实现问题闭环,但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进行风险智能识别、预警和穿透式分析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根源在于“科技+法治”融合创新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
(四)法治协同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与地方司法、执法部门的协同联动多集中于具体任务配合,在数据共享、标准共建、争议协同化解等方面的机制性、常态化合作仍需深化。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深化法治能力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三项制度”、新修订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提升法治素养与实操能力。二是全面优化执法方式。推动执法信息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平台的数字化管理,规范行政处罚与“首违不罚”制度适用。三是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探索运用大数据进行风险智能扫描与预警,构建常态化整改长效机制。四是拓展法治协同共治。深化与司法等部门协作,深化巩固“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成果,及时化解涉税争议。
下一步,我局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税务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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